假冒服装注册商标,石狮这两位嫌疑人摊上大事了!

时间:2020-10-01

    近年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落实市场监管各项任务,集...您还可阅读:义乌商标转让商标权质押服饰商标中华老字号

    假冒服装注册商标,石狮这两位嫌疑人摊上大事了!

      商标转让

      近年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落实市场监管各项任务,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有力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为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市场监管部门从近年查处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众多案例中,选取代表当前消费市场主要违法行为的案件,涉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假药、标签不规范、违规使用不合格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等不同类型领域。希望通过案情介绍、法律解析和部门提醒,进一步展示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制意识,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如果对于商标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欢迎关注好听商标网商标注册查询网。

      ●案情介绍:

      2017年以来,万某未经安踏服装商标注册所有人授权或者许可,在石狮灵秀镇其经营的服装厂内,组织工人生产带有假冒安踏注册商标的短袖、领奖服套装等。

      受雇于万某的高某,则帮助万某购买假冒安踏的商标标识,并负责冒牌服装的网店销售。2017年6月,石狮市公安局在服装厂查获假冒安踏注册商标的短袖T恤衫258件、假冒安踏注册商标的领奖服750套。最终,万某被追究刑事责任,高某则被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万某和高某在明知“ANTA”及图为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购买假冒商标标识,组织生产并通过网络销售,其已构成法律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部门提醒:

      值得注意的是,高某虽不是涉案工厂及网店的经营者,但作为被雇佣人员,在经营者万某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过程中与万某形成了很明确的分工。在网店运营过程中,高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主观恶意很明显,应与店铺经营者认定为共同犯罪人。

    好听商标网在此声明:该文章内容转载自网络,目的是服务于好听商标网用户,让其获取更多更全的关于商标知识与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尊重原创并饱含敬意。若有不妥,ht.cn友情提醒点击客服质询了解(商标转让中能否查封)相关问题及细节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