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2

据台湾《联合报》6月19日消息,欧盟普通法院表示,这项判决也支持了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2016年废除先前接受该商标的决定。
法院指出,阿迪达斯的三条杠商标只是个“普通的图型标记”,该公司虽证明该商标在5个欧盟国家中使用,但并非全部欧盟国家。
据了解,阿迪达斯在2014年将三条杠注册为商标,但遭到比利时公司Shoe Branding Europe的挑战,而去年欧盟法院也以Shoe Branding的“两条杠”商标,跟阿迪达斯的过于相似为由,判决Shoe Branding的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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