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3

公告显示,台达电子向光峰科技等提起3起专利侵权诉讼,原告台达电子称其系第ZL201610387831.8号“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第ZL201310017478.0号“光学系统”、第ZL201310625063.1号“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等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台达电子认为,被告之一光峰科技和被告之二索普尼投影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其上述发明专利权,造成了经济损失。鉴于此,台达电子请求法院判令光峰科技等停止相关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单案索赔16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45343元。三案涉案金额共4,843.6029万元。
光峰科技有3000万元被冻结。但公司认为,其银行账户的现金余额充足,该笔财产的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资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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