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0

经查,涉案的1400余平方米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铝单板系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某铝业公司签订《承揽加工合同》后,重庆某铝业公司按合同约定加工成品后送至工程项目部,由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验收并交付使用。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某铝业公司签订《承揽加工合同》时,在自己不具备上海吉祥科技的商标授权的情况下,也未对重庆某铝业公司是否具备商标授权进行核实。
都江堰局负责办理此案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涉案产品为特殊的定制产品,无法像普通产品可随意购买;涉案商标在同类产品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侵权产品标识与商标持有人产品标识完全一致;当事人作为建筑材料经销商,且购买方指定购买品牌,应该对商标信息更为了解;当事人在案发前虽多次向定制方索要授权信息,但都无果,却未引起警觉而停止合同履行。”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广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都江堰局最终认定,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三)项列举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鉴于今年年初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以及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已达27万余元等因素,慎重作出给予其51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 (来源:成都日报 记者:王静宇)
好听商标网网站提供商标注册、商标免费查询,版权登记,专利申请,iso三体系认证辅导,知识产权贯标辅导,方便快捷,专业可靠。保护品牌权益,助力品牌营销
好听商标网在此声明:该文章内容转载自网络,目的是服务于好听商标网用户,让其获取更多更全的关于商标知识与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尊重原创并饱含敬意。若有不妥,ht.cn友情提醒点击客服质询了解(一手标 商标转让)相关问题及细节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