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QQ 和“QQ”,商标侵权?

时间:2018-05-07

    奇瑞QQ定位于"年轻人的第一辆车",是国内首款为年轻人打造的轿车,其设计原则就是"快乐"那么有人要问了,奇瑞QQ和腾讯的QQ之间有什么关系吗?腾讯公司认为 奇瑞QQ车的火热销量是蹭了企鹅QQ的热度,在200511月期间向国家商标局就奇瑞QQ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腾讯坚持自己没有授权,认为奇瑞应该为此花一笔巨额费用买单。奇瑞毫不让步,强调奇瑞QQ与腾讯QQ的商标样式并不一样,腾讯的QQ商标在汽车上没有显著性,所以根本不构成侵权。 到底是否构成侵权呢?如果改商标非驰名商标,而且注册在不同类别上的不构成侵权。我们都知道 奇瑞属于汽车类,腾讯属于网络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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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此事广大网友纷纷各抒己见。
       有网友说:腾讯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侵权,名字叫OICQ,是偷了AOL的。2000AOL给腾讯发来律师函,ICQ  AOL的注册商标,因此任何在名称中使用ICQ字样的同类软件都有侵犯AOL商标使用权的风险。要求腾讯把OICQ改名,否则将诉诸以法庭。 然后“OICQ”很快更名为“QQ”以避免与ICQ发生的法律冲突。“QQ”本是网友对OICQ的昵称,一夜之间成了OICQ正式的新名字。腾讯商标用企鹅,是偷了LINUX的,现在反过来用偷来的东西起诉别人,岂不很可笑!
       有网友纳闷:QQ这个名字是广大网民叫出来的,发明权在广大网友。也是腾讯因为涉嫌侵权ICQ输了官司,才迫不得已改名的。怎么就成了自家私有财产?莫不是看别人赚钱了想痛宰一刀?
       有网友诧异:旺仔QQ糖不知道多少年前就有了,那么旺旺公司不是也可以控告腾讯侵权了? 
       有网友痛呼:其实最冤枉的是我们的“阿Q”,他应该提出侵权才对!
        有网友做了跨行业的深度思考:照这种说法,中兴通讯也要起诉中兴汽车了?记得商标法里有规定,如果同名的话,在不同行业内是可以注册的。汽车和应用软件是风马牛不相及,有什么好理论的?而且奇瑞QQ也没有用腾讯的企鹅标志,倒是腾讯QQ有盗用LINUX企鹅标志的重大嫌疑!
       有网友试图以理服人:商标注册是分类别和地域的,不同行业不算侵权,只要商标不是非常类似。不是你注册了一个,别人就都不能用了。用字母作商标至少也要3个以上。
       有网友则举例说明:苹果有苹果牌电脑和苹果牌牛仔裤;中华有中华牌香烟、中华牌牙膏和中华牌轿车;长城也有长城牌电脑、长城牌电扇和长城牌润滑油,还有统一润滑油和统一方便面、珠江酱油和珠江客车等等,他们都不是同一家公司生产的,难道也构成侵权?
       还有网友故意搞笑:齐秦若用自己名字的拼音缩写办个公司,想必也很麻烦!

         最后奇瑞QQ公司和腾讯双方达成和解,二者没有任何关系,奇瑞无需向腾讯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