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驻天猫旗舰店?必须要有35类商标!

时间:2018-05-29

    当强劲的“互联网+”之风席卷而来,企业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会更广泛、快速地让企业的品牌形象打出,有更好的推广效果,比线下事半功倍。因此从生活用品到服装美妆,从工农业原料到各类生鲜,从手机电脑单反等科技产品到各种娱乐类服务,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找不到的各种服务与商品如今都能不用出门就可以在网上买到,甚至还有生鲜1小时送货到家、自营商品刚下单就送上门的便捷。天猫、京东、苏宁易购、一号店、我买网、淘宝等都已然成为各个商家最火的入驻平台。

     

    随着更多卖家的入驻,入驻资质也逐渐更加严苛。

     

    近日,入驻天猫旗舰店的资质条件从“商标必须为R或TM状态,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才可以入驻天猫开设店铺”升级为“开店公司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这个入驻资质条件在2017年9月11日开始生效。

     

    大家可能开始困惑了,为什么必须要有第35类商标注册证才能入驻?这个第35类商标有多重要?今天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三百六十行,几乎行行都需要注册第35类商标,而且是各个行业的核心类别。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具体包括以下群组: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或批发服务

     

    很多企业认为第35类是服务商标,因此只是申请了产品自身的类目商标,没有太在意容易对电商产生大作用的第35类商标。如果这个时候,你的商标代理人没有讲清楚第35类商标的重要性并强力推荐您申请注册,则是他的失职。

     

    以【3503】替他人推销为例。替他人推销是: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和电子媒介,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提供。从字面来说就是:为他人将商品分类、策划排列、宣传;通过网站上,或者通过邮购(快递)目录、电子媒介(网络广告、宣传),来引导人们购买、消费都属于第35类商标。所以注册第35类商标已经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要布局。

    如果代理人已经强烈推荐你注册第35类商标,这个时候你却以为他是希望你多花钱。


    那请看下面的一个例子是否让你醍醐灌顶。

     

    甲公司是生产坚果的厂家,但只是在产品相关的商品类别上注册了商标,没有注册第35类商标。


    而乙公司在第35类上注册了与甲公司产品同名的商标,指定服务“替他人推销”等。

     

    然后乙就在市场上开了甲公司产品的同名坚果专卖店。

     

    虽然与甲公司产品同名,但只要销售的不是甲公司生产的商品就不会造成侵权。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消费者会将乙公司开的坚果店销售的产品看做就是甲公司的产品,误以为两者是一家。

     

    如此一来,就会造成甲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无权阻止其他人开一家叫自己公司产品名称的专卖店。

     

    而一旦乙公司的坚果商店出现问题,甲公司的坚果口碑就会受到负面牵连。

     

    因此,第35类商标可谓是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注册第35类商标,那自己呕心沥血做出的品牌,一朝主动权只能握在他人手里。

     

    如今的中国,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95%以上的企业只有产品没有品牌,如果我们仍旧为我们是世界最大的加工厂而津津乐道,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地完成从“做产品”到“做品牌”的转变,那么,我们将有可能成为“肢体国家”而不是“头脑国家”。不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则正无法借助互联网让企业发展壮大,也就无法赢在网络时代。

     

    天猫不断提高入驻商家的商标资质,让众多原本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在“触网”时却因商标被“拒之门外”,而逐渐意识到“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已然成企业突围的必修课。只有充分认识到商标等知识产权在电商活动中的重要性,及早进行注册,加强电子商务产品研发,同时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做好网络知识产权布局,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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