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类商标究竟是不是万能商标呢

时间:2018-06-01

    最近,业内流传着一则消息:天猫出了新规,说没有35类商标,卖家就不能开设天猫旗舰店。这是不是谣言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去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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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类商标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首先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第35类具体分群组情况: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通过对天猫新规则的解读,该规定适用于卖场型的旗舰店,而不是所有的旗舰店。而卖场型旗舰店是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天猫的开店主体是不是必须是第35类商标申请人才可以入驻,对此的回答是否定的。如果开店主体是商标权人的关联公司,也是可以的。另外该规定并没说所有卖场型旗舰店都要第3503类的商标,只是对以下列明的类目才有强制的要求,如果你经营的旗舰店不在以下的类目中,那是不需要的。

    最新实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尼斯分类)规定:3503的商品如下:

    进出口代理350005,拍卖350030,替他人推销350071,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350085,市场营销350106,电话市场营销350107,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350120,新增非规范:为他人安排和组织市场促销35038种服务。

    也就是说,即使你拥有第35类的商标,可是你的商标所指定使用的服务没有包含以上8种服务中的其中一项,那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小编觉得35类作为万能商标可能言过其实,但对品牌建设来说其实是必须注册的。尤其是做零售的,35类最好一起注册了,这样以后方能进可退攻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