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描述性语句之‘‘怕上火喝加多宝’’

时间:2018-06-04

    说起王老吉和加多宝,相信大家对这两个相爱想杀多年的品牌不陌生,而在双方争斗的过程中,王老吉几乎可以说是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加多宝后来改了外包装,加了句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被王老吉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法庭,并被法院判处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 500 万元。

    加多宝在失去了“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用语使用权后,又失去了该商标权。这是怎么回事呢?

    pashangh.jpg

    原来2012年6月在加多宝输掉“王老吉”商标后,便在商标分类第5、29、30、32、35、40、43类上申请注册“怕上火喝加多宝”为商标。2013年10月,该商标被核准公告。2013年12月,广药集团王老吉针对该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在经审理后作出决定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加多宝方面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但商评委继续作出了“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加多宝方面继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8年5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该商标不被核准注册呢?商评委的理由是该商标中的“怕上火”、“喝”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从而误认为该商标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上具有一定抑制“上火”的功能。法院也认为,“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的描述具有误导性描述的内容。

    小编认为立法之所以禁止描述性语句成为商标,是因为这种描述是对同类产品的共有特征描述,如果作为某一家企业独有的商标,显然对其他企业是不公平的。

    那么类似这些描述性语言和广告语就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吗?

    我们来看看广告语注册商标成功的例子。

    耐克(NIKE)的“JUST DO IT”

    摆阔.png

    阿迪达斯(ADIDAS)的“IMPOSSIBLE IS NOTHING”

    阿迪.png

    这些不仅注册成功而且名声大噪,在全球广为流传。

    从中我们可以悟出,描述性语句和广告语并非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只是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该先考虑该短语是否具有识别性,应当结合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来识别,即该短语是否为该商品或者服务所属领域中的常用用语,以及该短语是否会造成广大群众误解和是否具有虚假性和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