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时间:2018-06-06

    为了牟取暴利,湖南省醴陵市一男子程某竟联合老乡吴某,冒用市场知名度较好的烟花商标,制造价值11万元的鞭炮以次充好,准备在湖北省十堰市进行销售,没想到在中转期间被警方查获。4月19日,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通报称,该假冒注册商标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案件告破。

    2017年3月,郧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青曲镇查获一台正在卸载鞭炮的货车,经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满载的十堰本地某品牌烟花爆竹系假冒伪劣产品,民警当即扣押了这批烟花爆竹,并展开调查。

    经查,程某系湖南醴陵市人,经营烟花爆竹生意已经5年。2016年底,程某发现十堰某品牌鞭炮比湖南浏阳的鞭炮价格高。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许可下,程某联系上醴陵市李畋镇一个体老板吴某,二人联手生产了一批假冒该品牌商标的鞭炮。随后程某托人偷运至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进行中转,准备在十堰市各县市区进行销售。程某准备存放鞭炮的平房内非常简易,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没想到货物还没卸下,就被当地民警查获。经鉴定,这批鞭炮经鉴定价值11万元。

    程某、吴某获悉后立即潜逃。今年2月份,程某被警方抓获,近日,郧阳警方掌握到吴某躲藏在醴陵老家的线索后,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一举将其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