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个“天猫”商标,阿里手中却只有300个?

时间: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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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1个“天猫”商标,阿里手中却只有3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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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8来袭,各大电商平台又使出浑身解数撺掇大家买买买。其中要数天猫的集猫猫最受欢迎,然而在节日氛围热火朝天之前,有两个人却因天猫商标早就打起来了,而阿里巴巴居然是围观者!如果对于商标问题有任何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欢迎关注好听商标转让网知识产权商标注册 网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发现:天猫商标居然不在阿里巴巴手中?!商标在别人手中,阿里巴巴还无动于衷?


    一场关于商标的约架

    2012年1月11日,淘宝商城在北京举行战略发布会,宣布更换中文品牌淘宝商城为天猫。尔后,天猫便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以至于现在一说到天猫就理所当然与阿里巴巴挂钩。

    但其实,在天猫商城之前,就已经有人注册天猫商标了。而这次的打架事件则是发生在第10414674号天猫Tianmao商标身上。


    这件商标于2012年1月11日由朱珍珍提出注册申请,指定类别30类,使用在糖果; 酵母; 调味品; 冰淇淋; 豆浆; 饼干; 茶; 咖啡; 蜂蜜; 方便面; 虾味条; 馅饼等商品上。该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3年3月28日到2023年3月27日。


    2017年09月14日,陈洪涛对此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然而商标局维持了此商标的注册。陈洪涛不服,于是在2018年07月02日,对此商标申请撤销。

    陈洪涛认为:

    其通过对相关市场、行业的调查,没有发现该商标在核定商品上实际使用。因此认为朱珍珍在2014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没有在核定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其提供的使用证据为无效证据。且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申请程序中,朱珍珍提交的使用证据并未送达他手上进行质证,相关使用证据不应当被采纳。请求对该商标的注册予以撤销。

    朱珍珍认为:

    虽然她本人没有使用商标,但她早已将该商标授权给陈建停使用,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与她本人和陈建停的企业产生了固有的必然联系,相关公众已经熟知产品的来源,形成了稳定的市场经营秩序,该商标的注册应予以维持。

    商评委认为:

    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且商标的使用应该是在该商标核定商品上的使用。

    商标的使用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如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就本案而言,朱珍珍的上述证据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不能证明在指定期间内复审商标在其核定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朱珍珍也未说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停止使用具有正当理由。

    综上,第10414674号天猫Tianmao商标予以撤销。

    不管结果如何,这件天猫商标不属于阿里巴巴,难道阿里巴巴对别人持有天猫商标如此不作为?

    阿里巴巴遗失在外的天猫商标

    根据商标局查询,与天猫有关的商标共被申请注册了1131次,其中阿里巴巴仅占300次,这样算一算,居然有831次的申请来自他人!


    当初阿里巴巴没有提前布局好商标,这么些年也在不断的进行补救:

    2016年12月15日,阿里巴巴集团对第10418914号天猫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7年6月9日,阿里巴巴集团对第10414910号天猫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5月16日,阿里巴巴集团对第15857763号天猫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然而即便如此,依旧有很多人持有天猫商标,阿里巴巴这么多年来为补救当初未及时布局商标的漏洞,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对于企业来说,避免商标被他人抢注,提前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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