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2亿!花花公子太“花心”,商标授权太多惹官司!

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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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赔2亿!花花公子太“花心”,商标授权太多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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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可以经过授权赚取不菲的营收,就比如动漫、动画、游戏等广为人知的IP!不过,商标授权是经过法律保障的,如果你乱授权,那么也会有麻烦上身!

    这不,花花公子因为授权许可合同被索赔了2亿!

    以一只兔女郎为标识的男性品牌——花花公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2019年以来,花花公子却惹上了商标官司,接二连三的被牵涉到巨大的合同纠纷,主要原因是商标许可问题。

    日前,花花公子又被告上法庭,遭索赔2亿元,一场巨额纠纷正在展开。


    关于花花公子

    花花公子(PLAYBOY)这个品牌属于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Playboy Enterprises International, Inc),1953年创立于美国,主要从事娱乐产业,旗下包括化妆品,箱包,杂志,传媒等各个领域。

    最初,花花公子定位是高端品牌路线,后来又逐渐走向亲民路线,成为全球知名品牌之一。花花公子的logo之所以选用一只兔子,其创始人休·赫夫纳给出的解释是,一来可以与其他品牌男性形象的logo做区别,二来也更加活泼、性感幽默。

    兔女郎商标也被赋予特殊的含义,兔子代表着旺盛的性欲,领结象征着财富和地位。如今,花花公子和它的兔女郎商标已经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之一。


     

    小编通过商标局官网查询得知,花花公子从1986年就开始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到目前为止共申请注册了350件商标,其中,以花花公子、PLAYBOY和兔头图形等商标注册尤为之多。

    虽然注册了商标,但花花公子在中国并未自己实际使用商标,而是以商标授权的形式将花花公子品牌许可给中国代理,于是就有了后来的危机。

    品牌授权许可惹纠纷

    花花公子品牌是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目前在国内也取得了不错的知名度。在这20余年间,花花公子的中国总代理频繁更换,这为花花公子埋下了不小的隐患,而这些隐患在2019年集中爆发。

    其中最为严重的是,2019年1月,花花公子公司向其原被许可方、中国总代理上海费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品牌授权终止函,而原签署的合同到期日应是2025年6月。于是,上海费盟公司因花花公子商标终止函将美国花花公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两亿元。

    现阶段,美国花花公子企业早已将花花公子知名品牌许可给别家上海公司,而上述这起纠纷还没结果。业内人士表示,应对接连不断的起诉,花花公子知名品牌在中国的未来令人担忧。

    商标许可如何避开风险?

    王老吉与加多宝大战这么多年,谁都不愿意认输,也因此承担了许多本不必要的损失。这一切的源头就是当年的商标许可。

    商标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权利人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从而获得一定收益的行为。本是好事一桩,可以让许可人和被许可人都获利,但在现实中,这种许可却伴随着非常多的风险。

    因此,有必要在许可前对商标许可使用的种类进行一个梳理。以便各位知己能够更好地选择自己需要的许可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该许可使用方式除了被许可人,其他人包括注册人自己均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同时,当商标被侵权时,被许可使用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排他使用许可与独占使用许可相比较,虽然都是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不同的是,排他使用许可的商标注册人自己是可以使用的。如果出现商标侵权行为,被许可使用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当商标注册人不起诉或者怠于起诉时,被许可使用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该许可使用方式是目前比较普遍的许可方式,如各种加盟连锁店的品牌许可通常都是普通许可的方式。普通许可使用方式下,当出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只有在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有权利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小编提醒各位知己,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要明确自己签署的是哪种类型。另外,双方签订许可合同之后,一定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否则不被法律所认可,可能会对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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