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时间:2020-12-07

    广州市天河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发明专利奖励。对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职务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资助500元/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3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500元/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2000元/件。

    专利申请奖励。对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权人,职务申请人资助10000元/件,非职务申请人资助5000元/件。

    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对上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按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的20%,给予单项最高10万元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开展的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评审通过后,企业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

    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主管部门登记的专利转化交易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合同最高奖励3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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