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一店铺对500强的“米其林”商标侵权 终赔偿5万元

时间:2018-06-27

    米其林集团是我们的知名的企业,在全球轮胎行业都是基本很高的知名度,属于全球500强的企业,而旗下的“米其轮轮胎”也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近日,根据媒体消息,宁夏省的中卫市永胜米其林轮胎大全店因为该店铺未经许可在店面门头招牌突出使用“米其林”字样及“米其林轮胎先生形象”标识米其林集团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讼至法院,要求停止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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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本案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被告在其经营的店铺门头使用“米其林轮胎”“米其轮轮胎”标识及在名片上印有“米其林轮胎”标识的行为,侵犯了米其林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交易规则,对原告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中卫市永胜米其林轮胎大全店立即停止侵犯,,赔偿原告米其林集团总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

     

    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均是依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获得的标志权利,未经授权或允许不得使用已经取得的注册商标。本案被告不仅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还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破坏公平竞争的交易规则,损害了其他公司利益,案件的审判进一步引导商家诚实守信经营,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