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3
记者从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查获一起涉嫌侵犯名酒商标专用权案。
前不久,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副食店销售的白酒涉嫌侵犯名酒商标专用权。检查中,发现该店销售的30瓶金质习酒53%(V/V)500ml及90瓶银质习酒53%(V/V)500ml,涉嫌侵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经习酒公司鉴定,该店销售的习酒为假冒。
经调查,当事人李某于2017年5月至9月从遵义市张某处分别以金质习酒155元/瓶、银质习酒75元/瓶价格购进涉嫌侵权53%(V/V)500ml金质习酒10件(6瓶/件)、 53%(V/V)500ml银质习酒20件(6瓶/件)。之后按180元、1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达21000元。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未售出的涉嫌侵权金质习酒5件共30瓶、银质习酒15件共90瓶进行扣押。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