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商标名称】又有商标被抢注?“古井烧鹅”中枪了

时间:2018-07-04

    “古井烧鹅”是否真的起于宋代、“烧”了700年?这是民间传说,一时还未能找到足够文献资料考证。然而,烧鹅在古井风行,烧制技艺由家族历代传承,确实不假。

    民国时期,古井圩有奇香楼(李广)、恒益、景记、明记、合益市、慈溪乡三哥超等多家烧腊行,一般店主兼师傅。1956年公私合营时合并到古井食品站,统一经营,原部分个体经营者进入食品站工作。由于很长一段时间经济未兴,群众购买力弱,因此烧得很少,就连一般古井人也不多有机会吃上古井烧鹅。

    改革开放后,商品经济繁荣,群众生活水平大大提升,讲饮讲食,因此古井烧鹅越来越受到推崇。恒益第二代传人吕柏恢复了“恒益”老字号,并将技艺再传给5个儿子以及孙子们,其家族今已成为“烧鹅世家”。目前,已由第三代掌门经营。得益于连锁经营,迅速壮大成为“古井烧鹅”的著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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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由于“古井烧鹅”在珠三角乃至周边名声很大,而并非经营古井烧腊的蓬江区余某,于2003年12月首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古井”商标。2011年3月,国家商标局发布注册公告,签发了“古井”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商品为第29类的“烤鸡、熏猪肉、烤鹅、肉、板鸭、死家禽、烤鸭、肉片、腌肉、香肠”,注册有效期限为200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13日。非遗保护单位提出,这是被抢注,虽进行了申诉,但最终是反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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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5年7月发布商标初审公告后,生产“古井贡酒”的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010年1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裁定,酒类商品类别与烧鹅等商品类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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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门地区,打出经营“古井烧鹅”招牌的店铺有几十家之多,在周边城市也有店铺,而它们都不是商标持有人的。2012年,商标持有人余某状告蓬江区一家古井烧腊坊对“古井”商标侵权,索赔9万元。8月底,蓬江区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古井”作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的地名,而且“古井烧鹅”作为一种传统食品工艺并已被列入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知名度远高于其作为商标的知名度,“古井烧腊坊”属于正当使用地名,判决驳回余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