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冒充奉化水蜜桃商标外地桃

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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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炎七月,桃香浓郁,一年一季的奉化水蜜桃进入销售旺季。其以独特的口感、细软的肉质、味甜汁多的味道享誉八方,更被爱桃人士誉为“琼浆玉露”“瑶池珍品”。因其大名,总有外地桃想“傍”其名扩大销路;但事实上,早在2008年“奉化水蜜桃”已注册地理商标,任何冒充奉化水蜜桃的叫卖都构成商标侵权,将被依法查处。

    去年8月,奉化区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多部门对萧王庙街道林家村的桃子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林某摊位前销售的桃子,单个用黄色纸袋包装,纸袋上标识有“奉化水蜜桃”“林”字样。经农林专家现场鉴定,认定林某销售的桃子非奉化水蜜桃。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经过调查核实后,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林某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扣押林某销售的桃子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林某的案件虽已处理完毕,但每年用外地桃冒充奉化水蜜桃的事件不在少数。该局商标广告监管科科长郭瑛提醒广大销售者,“奉化水蜜桃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每年相关部门都会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滥用冒用注册商标标志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