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想拆绍兴白酒“恒丰泰”招牌,用了10多年的商标有人想来撤销,终于保住了!

时间:2018-07-11

    缪卫东刚刚从绍兴县宝泽商标事务所处拿到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的一纸决定书,决定书认定复审商标予以维持。这意味着,缪卫东可以继续持有和使用“恒丰泰”这个自己用了10多年的商标。这对缪卫东来说真是天大的喜事。整整两年了,和他较量的对手正是白酒界知名企业“剑南春”,而作为刚刚成长起来的绍兴本土白酒品牌“恒丰泰”来说,这回终于名归故里可以扬眉吐气了!

    缪卫东这个名字也许不如“恒丰泰”这个名字来得家喻户晓,而且“恒丰泰”是作为诸暨传统特产向全国推广的一块招牌。2002年,缪卫东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了“恒丰泰”商标至今已经10多年。而缪卫东从事酒类销售多年,这些年一直把“恒丰泰”这个商标用在了诸暨的同山烧酒包装上。这几年,几乎绍兴的各大商场、超市内,均有“恒丰泰”同山烧在销售,坚持走原浆酒灌装和满足大众消费路线的经营理念得到许多消费者的认可,被诸暨市工商局评为诸暨市著名商标,同时推荐到绍兴市工商局参评绍兴市著名商标。
      可就在这样的“势头”上,“恒丰泰”受到了重创。2012年11月份,缪卫东收到国家商标局发来的一纸决定书,别人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恒丰泰”注册商标为由,申请撤销该商标。而申请人,正是受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委托的四川一家代理公司。材料还显示,剑南春公司2011年8月8日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9日就发出了“注册‘恒丰泰’申请”。当时,由于“恒丰泰”的注册地址未及时变更,导致一些快件未收到而错过了答辩。因此,2012年11月,国家商标局曾作出决定,准备对“恒丰泰”商标撤销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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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在使用的商标,怎么会面临被“撤销”的困局?2013年1月,缪卫东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相关的送货记录、发票、对账单,以及媒体投放过的广告证明等,已证明“恒丰泰”一直在有效商业使用。为此,经过近两年的时间,去年11月份,评审委员会最终作出决定,对“恒丰泰”商标予以维持。也就说,在这一场商标大战中,“剑南春”最终败给了绍兴的“恒丰泰”,抢注和撤销未能成功。
      “正因为这一次波折,我损失惨重。”昨天,拿到这一纸决定书时,缪卫东欣喜不已。他说,原本“恒丰泰”的营销策划在近两年计划重磅推出,同山烧是国内唯一的红色白酒(这红色是植物色)准备让地方特色传统工艺走出绍兴走向全国。可正当他大面积推广时,却有人前来拆招牌。缪卫东说,这几年白酒行业竞争激烈,“剑南春”这样做的目的是尽可能把竞争对手扼杀在成长阶段。而我因为商标官司,这二年不敢大量投放广告,产品停止开发,发展严重滞后,损失无法估量。因此他表示,商标权到手后,他可能将通过法律途径向“剑南春”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