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盼商标】包装商标神似“盼盼”,新郑一食品公司被判赔10万

时间: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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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着几乎一样的包装和商标,新郑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膨化食品引来福建“盼盼”的打假,后者索赔50万元。该案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新郑的这家食品公司被判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盼盼”10万元。

    新郑一食品公司傍上“盼盼”“盼盼”系列食品的生产公司是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源公司)。2013年,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发现一款来自河南新郑市的膨化食品“麦香鸡味卷”,和“盼盼”系列食品中一款“麦香鸡味块”的包装、商标极其相似。

    2014年,福源公司发现,这款“麦香鸡味卷”还在销售,于是在当年1118日向新郑市工商局投诉涉事生产企业郑州年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丰公司)。新郑市工商局当时在年丰公司生产现场查获100箱该产品,据新郑市工商局调查,另有43000包“麦香鸡味卷”已销向市场。

    福源公司将年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在媒体上公开消除影响,并索赔50万元。

    据了解,两个产品的最大区别在于包装袋的大小,“盼盼”产品净含量是105克,年丰公司产品净含量是26克,是小包装。而二者包装袋上的字体、色调非常相似。

    年丰公司的代理律师辩称,年丰公司并未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使用权,他们的产品使用的是获得授权的“好嘉旺”商标,跟“盼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商标。

    但法院认为,年丰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的powerseasyforlife”标识与福源公司的商标构成近似,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容易导致混淆,误导公众,侵犯了福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最终,法院当庭判决年丰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福源公司“麦香鸡味块”特有包装、装潢相似的产品的行为;判令年丰公司赔偿福源公司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