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红日厨卫”一审胜诉判得571万元巨额赔付,山寨擦边不容姑息!

时间:2018-08-06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爱博贸易有限公司、被告陕西红日厨卫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民事宣判,判决上述俩被告需给付原告广州红日公司货款及利息571余万元。

    这是继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被告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复议请求,法院裁定被告的复议理由均不能成立,复议请求予以驳回,维持对广东睿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消毒柜、集成灶上使用“红日e家”注册商标及其变体“红日E家”和“RSE+红日E家”商标的判决裁定继续生效。

    其实,早在2017年初,红日厨卫就已打响品牌保卫战,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就在全国各大机场投放声明维权,声明中指出红日为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官方唯一指定品牌,其他一切带红日字样的商标皆与红日无关,如“红日E家”等,并在媒体宣称撤销已经在陕西、河南、河北、江西耕耘二十余年的总经销代理,改为直属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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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个红日E家,就是在多个区域被取消代理权后,由原红日燃具有限公司合作多年、规模实力较大的代理商所注册推出的品牌,近500家红日专卖店也在一夜内改头换面成为红日E家专卖店,据了解这些渠道网点占据红日燃具有限公司近半的销售量,由此就可以理解之前红日为何不惜付出冻结1000万资产的代价,也要谋求对广州红日燃具有限公司查封、对广东睿尚公司作出停止在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消毒柜、集成灶上使用第5920931号“红日e家”注册商标及其变体“红日E家”和“RSE+红日E家”商标的相应禁令。

    本次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爱博贸易有限公司、被告陕西红日厨卫有限公司的判决:一方面,广州市红日燃具有限公司赢得571多万余元待赔付的巨额货款与利息;另一方面,红日厨卫的一审胜诉,也为自身品牌进行了正名,品牌保卫战打响了最响亮的一枪!本案例所彰显的结果与意义,都将成为市场每一个参与者与经营者都需要认知思考与反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