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商标】商标纠纷不断,“刘德华”竟卖起烤鸭了!

时间:2018-08-07

    前些年,“刘德华”商标纠纷闹得沸沸扬扬。

    位于四川崇州观胜镇的“正宗刘德华板鸭店”的老板刘德华是位土生土长的崇州老人。其在1980年创办了“正宗刘德华板鸭店”,为了保护产品的品牌,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口碑,刘德华老人在2004年将“刘德华”三字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于2007年5月28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使用的商品类别为商标分类表第29类的板鸭、腌肉、香肠。之后“刘德华”板鸭名声日甚,许多人都慕名前来,就为了品尝一口这“刘德华板鸭店”做出的板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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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发现“刘德华”被注册为商标的情形后,认为其侵犯了明星刘德华的名誉权,损害了刘德华良好的公众形象,要求其撤销该商标。

    由于“刘德华”商标由“刘德华”和一位老者的头像组成,与明星刘德华的相貌相差甚远,刘德华老人并未影响明星刘德华姓名的设定、变更以及自由使用的权利,且“刘德华”也不涉及冒用的问题;同时,其在商标注册时将姓名与自己的头像相结合使用,也不会引起他人的混淆与误认。因此,“刘德华”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既未侵犯明星刘德华的姓名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明星刘德华的经纪公司在提出异议后又很快撤回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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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当姓名相同时,巧妙的将姓名与肖像结合可以避免混淆,大大的避免商标注册的重复性,同时,选择用名人姓名做商标,也可以更好的提高商品的知名度,打响品牌的声势。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还有好多商标是以人头像作为商标注册,这样会有很强的辨别性。大家比较熟知的第1381611号“陶华碧老干妈及图”商标就是用自己的头像做商标注册。据了解,贵阳老干妈公司于1998年就申请注册了此商标,于2000年4月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豆豉、油辣椒(调味品)等商品上,目前该商标还在有效期内。

    国家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进行申请专用权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是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