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我不是药神》电影中“格列宁”商标竟然被抢注

时间:2018-08-17

    电影我不是药神片子火了,已经抢先看过的一片赞誉之声,而包括媒体,网友,医药界的很多人也非常的关注这部片子,有人说这是有史以来国产电影拍的最有深度最有思考力的影片。

    至今已经突破了票30亿的票房,在这部电影当中主要围绕的格列宁这个药品故事展开,徐峥主演的主人翁程勇是个卖“印度神油”的小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为白血病人吃不起天价瑞士格列宁,代购药效所差无几、价格却便宜很多的印度药,救治许多白血病患者的故事。

    “格列宁”商标是不是被抢注,作为一个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出来一部新的电影首先想到的是查询电影中涉及的商标,2018年7月17日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到“格列宁”商标竟然已经被厦门的一家公司注册,注册日期是2018年7月5日,《我不是药神》电影是2018年7月6日上映的,发行方在上映之前也做了宣传,深圳的这家公司完全有可能上映前一天获得“格列宁”商标的相关信息。

    注册“格列宁”商标的公司是干什么的?经过查询厦门的这家公司在经营范围中不包含药品项目,也没有生产或经营药品的资质,而且这个公司名下有各类商标140个。

    国家工商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0年就制定了《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提出:严肃查处恶意注册商标的案件,曝光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个人、企业以及代理机构,形成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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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列宁”商标有可能注册成功吗?目前该商标在形式审查期,形式审查只要是上交的资料没有出现错误就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然后进入到实质性审查期,在实质性审查中被驳回的可能性比较大,主要存在以下因素:

    1、该商标有可能类视为抢注;

    2、该商标包含名人名字“列宁”,我国商标法中虽然未明文禁止以名人名字注册商标,但是其他相关规定中明确将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为注册商标的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3、实质性审查通过之后在公示期有极大可能被提出异议。

    电影来源于真实故事改编——现实版的陆勇案件,导演将镜头对准在死亡边缘挣扎的白血病人,他们的绝望无助更多的不是来自病痛,而是贫穷。因为没有财力支撑,巨大的医疗数字对大部分的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每个月4万元的天价药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贫穷”一点点吞噬自己的生命。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药就在那里,我却买不起!

    药品贵的真正原因主要是因为专利权的问题,现在国家也在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推动加快推进抗癌药降价,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在此过程中不要让商标再成为阻碍药品降价的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