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著名商标“老婆烧鸡”十多年维权案终于落下帷幕

时间:2018-09-11

    1994521日,“老婆烧鸡店”的法人周爱荣在漯河市工商行政分局源汇分局办理“漯河市源汇区老婆烧鸡店”的个体经商户。酒香不怕巷子深,渐渐地,周爱荣的付出得到回报,她做出的烧鸡被越来越多的顾客认可,小店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形成了稳定的顾客群。

     

    在“老婆烧鸡店”的名气逐渐扩大时,有一些商户开始用“老婆烧鸡”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侵权者在其门店招牌上和商品包装袋上均突出标注“老婆烧鸡”字样,并以“老婆烧鸡”字样对其门店、商品进行介绍和宣传,部门门店悬挂有“老婆烧鸡名优小吃”牌匾或“老字号”、“漯河名吃”等字样。

     

    2004年向工商部门投诉的同时,马衬玲及其亲属也在着手注册“老婆烧鸡店”的商标,她告诉记者:“我们是2004年下半年提出注册商标申请,2008年正式批复商标证,我们就是想通过注册商标,在以后维权的时候,以及再次被侵权的时候,我们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7年,周爱荣及其子女开始向法院提起申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苦心经营的这份事业。她们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被告“漯河市老婆烧鸡xx有限公司”等6家商户告上法庭,该案于2017224日正式立案。

    2004年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到2017年法院正式立案,在整个维权的过程中,马衬玲及其亲属也走的很艰难。在法院立案之后,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审判,2018510日,该案正式结案,一审终审判决,双方均表示不再上诉。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及早的注册商标,取得法律的保护,学会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避免自己侵犯他人的权利,要尊重他人的商标权,避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