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歌手商标撞名后续情况

时间:2018-09-13

    小编了解到,目前“方大同商标案”的涉案人康长喜已经向社会公众以10万元重金征集新店名。


    让我们回顾下该案件。20154月,方大同向商评委提出无效“方大同胡辣汤”商标。无效理由大致为方大同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姓名,其注册构成姓名权侵害。商评委、知识产权法院和“方大同胡辣汤”老板康长喜之间的观点如下:


    康长喜:(1)其未与方大同有来往,亦不知方大同的存在,并无利用其知名度意图。(2)其商标创意来源于“方记胡辣汤”和孔子哲学思想。(3)方大同在中国大陆的知晓度尚未达到普遍知晓的程度,“方大同”为普通的中国人姓名,且“大同”还是山西省大同市的名称,其选择“方大同”属常见行为。

    商评委、知识产权法院:(1)早在2016年争议商标注册前,方大同在华语流行音乐领域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且证据表明方大同曾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在康长喜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参加了2013年民安北郡揽群星大型惠民关爱演唱会,康长喜对方大同姓名及知名度理应知晓。(2)满足“方记胡辣汤”和孔子哲学思想的创意字号并非仅“方大同”是唯一选择。(3)方大同据以知名的娱乐领域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饮服务在相关公众方面存在较大重合。


    20185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方大同得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