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就算大企业也逃不了商标撤三

时间:2018-11-06

    有新闻媒体报道,腾讯公司注册的第1956795号企鹅图形商标因“连续3年不使用”被撤销了。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息,撤销申请人为上海仟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分别在2015413日和201645日,对腾讯企鹅商标用于广告、商业管理咨询(顾问)、商业专业咨询、商业信息、推销(替他人)、会计等服务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当时审理决定不予撤销。上海仟果不服,又于20170120日第三次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商标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于20021121日获准注册,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201016日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转让至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名下。

     

    申请人上海仟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通过网络检索、实地调查等方式,均未发现被申请人的复审商标在201345日至201644日期间(以下称复审期间)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上文提到的6项服务。申请人请求对复审商标在上述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腾讯自然不愿意企鹅商标被撤销,其给出的主要理由是,被申请人(腾讯)为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运营有“QQ”、“微信”等具有世界级知名度社交软件,被申请人在国内具有极高市场地位及知名度。

     

    可是商评委认为,腾讯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内在复审服务上得以真实有效的商业性使用,故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依照修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商评委审理决定:复审商标在复审的 广告、商业管理咨询(顾问)、商业专业咨询、商业信息、推销(替他人)、会计等服务上予以撤销。需要说明的是,被撤销的商标仅限于上述范围,其他注册领域腾讯依然享有商标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