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推动使用老挝语作为商标用语

时间:2018-11-08

    老挝工业贸易部联合万象市工贸局及相关部门在万象市监督推动使用老挝语作为商标用语。

    据报道,本次行动由老挝工贸部副部长宋吉·印塔米领导,旨在推动老挝国内商品生产者和进口商品销售者使用老挝语作为商标用语。不使用老挝语商标的将被视为来源不合法商品,老挝工贸部命令中第4条规定的免老挝语商标的商品除外。

    老挝贸工部要求老挝语商标须粘贴牢固并方便阅读,而且要粘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及原外文商标上。违反以上规定的国内商品生产商、进口商品销售商、批发零售和代理商等将被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没收商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