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商标被多单位擅用 中国科学院大学称正在商标维权

时间:2018-12-04

    ,中国科学院大学对外发表了声明称,该学院发现沛县国科大技术转移中心、广州国科大教育发展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中能国科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未经中国科学院大学许可,擅自侵权使用“国科大”字样作为企业字号,从事的业务范围涉及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校属企业相关的科技、教育等领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中国科学院大学对外发表声明,并表示其正在采取行动进行商标维权,其发表的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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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科大”字样既是我校的简称,又是我校的注册商标。

    二、上述三家单位均与我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关系。我校从未授权上述三家单位或其法人代表、股东、设立人使用“国科大”字样作为字号。

    三、凡因上述三家单位从事的经营活动而遭受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请立即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四、为保护我校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我校要求上述三家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五、我校正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维权,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