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百年老字号“流亭猪蹄”竟被诉商标侵权,索赔百万

时间:2018-12-11

    最近,在京东商城上销售"流亭猪蹄",青岛十大特色小吃、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年老字号"周钦公流亭猪蹄"生产商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被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被诉侵害商标权纠纷,遭遇索赔百万。

    原告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尼亚")诉称:被告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复盛")在京东商城网站周钦公食品旗舰店销售酱猪蹄等熟食,使用"流亭猪蹄"字样的标识,所销售的酱猪蹄等熟食的外包装正面、以及礼盒外包装正面、网店显著位置、产品说明介绍内容等突出使用"流亭猪蹄"标识,与涉案商标标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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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商标"流亭猪蹄"已于2017614日被依法核准注册,波尼亚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被告此举违反《商标法》,构成商标侵权。

    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商城")作为电商平台,为鑫复盛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宣传、销售、服务等,同样被控侵权。

    于是波尼亚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销售使用涉案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并删除侵权产品链接。同时,要求停止在网店各页面广告宣传上使用涉案商标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删除侵权标识链接。要求鑫复盛销毁带有涉案商标标识的产品库存。此外,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承担原告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支出8.6万元。

    鑫复盛:"流亭猪蹄"非原创 已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仅在城阳地区,用'流亭猪蹄'四个字作为门头生产销售猪蹄的企业就多达80余家。"121日,对于波尼亚的起诉,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大明表示,波尼亚的注册商标并非原创,流亭猪蹄作为一道普通的菜品,目前广泛存在于岛城餐饮业界。

    高大明介绍,事实上在青岛一提起猪蹄,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流亭猪蹄"。而诸多流亭猪蹄中,又以周钦公流亭猪蹄为首。123日,青岛市老字号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于康宁介绍,周钦公流亭猪蹄历经六代传承,160多年的发展、革新和延续至今,在青岛可谓"名望"最高。2017年,正式被评为山东省老字号。于康宁表示,从消费者角度来说,老字号代表产品的质量。作为一个百年的老品牌能传承发展到现在,它不仅意味着企业拥有着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更意味着一种认真做事的工匠精神的延续。

    鑫复盛代理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监事、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于华忠认为,"流亭猪蹄"四个字系通用菜名,在青岛已延续百年,不具备商标显著性,不能注册商标。"目前,我们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要求商评委对诉争商标作出无效裁定。"

    于华忠律师介绍,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作为商标保护的"灵魂"和商标法正常运行的枢纽,商标显著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特别关注。

    此外,鑫复盛还提出,2017314日,他们已被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注册为"周钦公流亭"为注册商标,商标号19084159号。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29):肉、猪肉食品等。

    125日,相关法院已正式开庭受理此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