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凤”VS“两凤”,一字之差引发商标侵权!

时间:2018-12-12

    1127日至11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审理了西凤酒公司诉两凤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欲知案件详情,请往下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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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白酒引发纠纷

    西凤酒公司位于陕西省凤翔县柳林镇,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56年的陕西省西凤酒厂,后经1999年改制,成为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其主导产品为西凤酒,是我国老牌名白酒之一,曾先后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旗下主打品牌包括“六年西凤陈酿酒”“华山论剑西凤酒”“西凤375”等。

    作为我国历史文化四大名酒之一,“西凤酒”是享誉国内的品牌。但最近,市场上发现与“西凤酒”商标仅一字之差的“两凤酒”。日前,“西凤酒”的生产厂家——陕西西凤酒营销有限公司以自己的商标权受到侵害为由,将“两凤酒”上标明的制造商汾阳市北川酒厂和山西杏花唐人福酒业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陕西西凤酒营销有限公司起诉称,西凤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中国,多次荣获中国名酒称号,西凤酒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西凤酒公司是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维护其单位。

    2007123日,经群众举报,在丰台区新发地一酒业超市配送中心大量销售假冒“西凤酒”。酒厂打假办工作人员采用调货的方法在该酒业超市配送中心预交押金1000元,以每箱93元调“西凤”酒540箱。后在交货地点丰台区白盆窑路口,打假办工作人员与工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山西杏花唐人福酒业有限公司”的“两凤”牌铁盒五年陈酿酒540箱,制造商为汾阳市北川酒厂。

    西凤酒公司认为,他们的“西凤”注册商标经长期持续使用和大量而广泛的宣传,在海内外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国内和国际上获得众多殊荣。被告销售的“两凤”牌五年陈酿酒,该商标“两凤”字形与陕西省西凤酒厂证上所注册的“西凤”二字相近似,如不仔细查看,极易误认为是西凤,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被告销售的“两凤”牌五年陈酿酒已违反了《》的相关规定,侵犯了西凤酒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损害了中国驰名商标西凤酒的良好声誉,给西凤酒厂同类产品的销售造成了很大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针对原告的起诉,两被告汾阳市北川酒厂和山西杏花唐人福酒业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一直是合法经营,没有印过两凤酒的商标和包装,也没有生产、销售过“两凤酒”。虽然“两凤酒”在包装及酒瓶上载明的厂名、地址、电话、生产许可证号等都和被告一样,但这是第三方打着被告旗号生产的假酒。被告没有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两凤酒的出现是一种假酒是冒牌酒,原告在不能证明两凤酒是被告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情况下,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对此,西凤酒公司也表示,他们的打假人员并没有在汾阳市发现有“两凤酒”,只是在北京东城区的一家名烟名酒店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2瓶“两凤酒”五年陈酿,包装上面标有两被告公司的名称、厂址、电话等等。至于这些酒的进货渠道,他们也不清楚。

    由于双方存在争议较大,法院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此案。 

    7月下旬,西安中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两凤公司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随后,被告不服,上诉至陕西高院。

    是否混淆成为焦点

    在上诉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主要争议点在于被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两凤公司在庭审中表示,“两凤公司生产的‘六年陈酿酒’与西凤酒公司生产的‘六年西凤陈酿酒’的字样相同、包装装潢近似、瓶体在整体上相似,但均不会构成混淆误认。” “六年西凤陈酿酒”多次更换过包装装潢,每套包装装潢的使用时间并不长,据此,该商品的包装装潢并不具有较高的识别性;而且,在外包装的细节上,如使用的花纹、标注生产信息的位置等,“六年陈酿酒”与“六年西凤陈酿酒”均有所不同,同时,两者在开启包装方式上也存在差异。

    西凤酒公司及六年陈酿公司在庭审过程中展示了2011年至2017年“六年西凤陈酿酒”并表示,“六年西凤陈酿酒”经过较长时间的宣传使用已经具备很高的知名度,其包装装潢在长期使用中也具备显著性和区别性,尽管外包装装潢在发展过程中有细微调整,但其基本款式没有变化;同时,结合在案证据,西凤酒公司享有“六年西凤陈酿酒”的特有包装装潢在先使用权。

    白酒企业如何维权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我国白酒行业销售收入已达到5531亿元。然而,伴随着白酒行业持续红火的同时,白酒行业“傍名牌”“打擦边球”的侵权现象并不少见。侵权、假冒白酒的利润空间较大、违法成本低的情况下,势必会导致白酒行业制假售假、假冒仿冒现象频发。相关专家表示,白酒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一方面由于对自身知识产权缺乏相应保护,比如未注册防御性商标等,给了他人“傍名牌”的可趁之机;另一方面,由于维权意识较弱,不少白酒企业在侵权产品已经危及到市场份额时,才会展开维权行动。

    那么,白酒企业应该如何降低被侵权风险?“首先,白酒企业应该充分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在确定产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时候,应该提交相应的商标注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等,对外包装装潢较有特色的字体等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某业内人士认为,白酒企业还应该做好市场监测。由于不少侵权白酒均以个人上门推销等形式流入个体户超市、小商店,侵权行为较为隐蔽,因此白酒企业应该加大对市场的监测力度。不仅如此,在面对侵权、假冒行为时,应该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以及刑事报案等多种方式,积极维护企业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