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十八腔APP因涉商标侵权问题被各大应用商城下架

时间:2019-02-20

    近日,义乌十八腔APP因商标侵权遭全网下架一事引起热议,目前在百度手机应用商城、华为应用商城、搜狗应用商城等多家知名国内手机应用平台均无法搜索到“十八腔”APP应用,据相关人士获悉,下架“十八腔”手机APP是因为该APP提供的新闻资讯服务等内容,侵权了“十八腔”商标第41类新闻资讯服务,且据百度手机应用、华为应用商城、搜狗应用商城了解到,下架的十八腔APP确实已经构成了明显侵权,因此不再支持上架服务。据商标持有人浙江十八腔法务部门处获悉,会一直监测各大应用平台,如因已通知侵权下架后的APP再次上架,我们会再次通知一次停止商标侵权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如若应用平台未重视,我司会由律师办理立即公证侵权证据和通知义务邮件,及时上诉相关法院强制要求应用平台下架侵权APP并要求相应损失索赔义务。

     

    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以及第六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百度手机助手搜索侵权APP未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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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商标侵权有相关人士透露,义乌十八腔公司早前2016921日就已对第41类商标注册证(现持有人浙江十八腔公司)提出无效宣传的法定程序,但因证据不足未得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给予了驳回,维持注册,经中国商标网查询该情况得到证实。

     

     

     

    据记者联系商标局获悉,该商标“十八腔”第41类商标注册证有效,义乌十八腔对其提出过无效宣告,因证据理由不充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驳回,该商标无效宣传商评委裁定部分全文如下:

     

     

     

    “其实我们注册我们自己的商标“十八腔”应用在电影视频制作、新闻资讯、摄影相关领域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该商标名称也是我公司的合法字号受法律保护,如果说影响力的话我们在全国范围影响更大一些,因为我公司的字号是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工商局两个权威机构合法注册的,在全国范围都有名气和影响力,另外我司出品投资制作了多部影视剧均影响海内外,仅中国网民就超1亿人次观看过,其中2016年的电影《风中黄花2》获得了第七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网络单元最佳百部影片,制作质量并不差于同批获奖的电影《大明锦衣卫》《山炮进城2》《特种兵王》等优秀国产电影,在国家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和首都互联网协会、北京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主办下,评选出了百部国产优秀电影并在全网视频平台进行了展播,为电影行业做了很好的标杆电影题材。

     

     

    为此,我们维护自身的商标权、字号权是法律予以保护的。另外其实我们也不会侵权对方的商标权,如果有机会或可能双方合作或和解,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共同发展是企业进步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