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8256118号“ALEJANDRO BULGHERONI FAMILY VINEYARD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256118号“ALEJANDRO BULGHERONI

    FAMILY VINEYARD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4731号

       

      申请人:世界葡萄园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浦盛(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256118号“ALEJANDRO BULGHERONI FAMILY VINEYARD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第15160792号“ALEJANDRO BULGHERONI FAMILY VINEYARD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正在办理转让手续,若予以核准,则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综上,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转让申请书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经核准转让至世界葡萄园股份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名下。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故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倩

    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