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9945317号“LA GRANJA DEZENO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9945317号“LA GRANJA DEZENO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4117号

       

      申请人:领导者音乐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9945317号“LA GRANJA DEZENO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506901号商标在整体构成、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孟云娜
    王志焕
    张 静

    2020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