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0396736号“郡皇府”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40396736号“郡皇府”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3604号

       

      申请人:张亚鹏
      委托代理人:宁波知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0396736号“郡皇府”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申请人明确放弃申请商标在“养老院”服务上的复审申请,故驳回通知中关于申请商标在“养老院”服务上的驳回决定已当然生效。本案复审服务为“咖啡馆;酒店住宿服务;饭店;旅馆;酒吧服务;会议室出租;流动饮食供应;茶馆;日间托儿所(看孩子)”。
      2.驳回通知中引证的第4937873号商标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无效,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服务上,与驳回通知中引证的第6834131号商标核定服务不类似,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戴艳
    曹娜
    李娇娜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