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7475517号“富建龙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7475517号“富建龙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2664号

       

      申请人:北京福建龙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企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75517号“富建龙腾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111537号“FZYJ”商标、第17665515号图形商标、第14160570号“拓鑫”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胡辰夕
    王继红
    邢妍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