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6708055号“全智屋 WISE HOMES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1051号
申请人:广州市新世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708055号“全智屋 WISE HOME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277808号“聪明家congmingjia”商标经注册审查程序决定予以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梁宇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