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7525122号“宝能物流BAONENG
LOGISTIC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2345号
申请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525122号“宝能物流BAONENG LOGISTIC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5454440号“BTEB”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所有人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该商标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9093164号“保赐利 BOTNY B”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国际注册第1168738号“B°”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泽然
孙萍
康陆军
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