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7830688号“Dorei Mu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7830688号“Dorei Mu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9899号

       

      申请人:湖州为木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谨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830688号“Dorei M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940277号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鉴于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761284号商标、第1384264号商标、第9092865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上述决定已生效。鉴于上述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均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蓉

    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