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3
关于第38038835号“神农峡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6758号
申请人:陈靖驰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8038835号“神农峡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376494号图形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有所差异,整体视觉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佳洁
张世莉
刘 青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