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4
关于第39018977号“国际百年”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4064号
申请人:佰年珠宝(深圳)有限公司(原:蔡伟佳)
委托代理人:滕州市优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9018977号“国际百年”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已转让至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9560593号、第21197912号、第23903753号、第3845323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权利人佰年珠宝(深圳)有限公司名下,此时,申请商标与四件引证商标权利人已归为一致,故四件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孙向琪
张学军
陈思
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