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4
关于第34472382号“咖宝蛋神 轰HELLO CARBOT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4496号
申请人:初淘乐玩具梦工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472382号“咖宝蛋神 轰HELLO CARBO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5357861号“车小子CAR BOY及图”商标、第5601463号“CARROT TOY及图”商标、第8241478号“CARBON”商标、第12328249号“CARBON”商标、第17302036号“CANBOT及图”商标、第16480535号“CARO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六)在整体外观、构成要素等方面不同,并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一、二到期未续展,请求待其无效满一年后再审理本案。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提交了申请商标及诸引证商标信息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及翻译、其他商标信息资料及行政决定书等作为主要证据。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一、二均因到期未续展,已丧失专用权。
我局认为:引证商标一、二虽然已经无效,但无效未满一年。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读音、含义等方面差异明显,并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亦不违反《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同时,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至六整体区别较为明显,并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贾玉竹
洪强
苑雪梅
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