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6762967号“大把搜”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4

     

    关于第36762967号“大把搜”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9940号

       

      申请人:北京中企网动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762967号“大把搜”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已向我局提交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086906号“大把 YIDABA.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出具的《商标共存协议》原件及引证商标所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所有人为关联公司,已达成共存协议,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尚有一定区别。因此,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朦朦
    刘辰
    李钊

    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