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泉禾建设QUANHE BUIL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6823380号“泉禾建设QUANHE BUILD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1393号

       

      申请人:福建泉禾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晋江市宏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823380号“泉禾建设QUANHE BUIL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017087号“博拾及图”商标、第31437669号“健丰建业JIANFENGJIANYE及图”商标、第13044140号“滨杰及图”商标、第9292375号“金建房产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差异明显,不致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少文
    侯文健
    覃莎莎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