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_商标局_“SENCOR”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5

     

    关于国际注册第891809号“SENCOR”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8747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曾志锦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FAST CR, A.S.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891809号“SENCOR”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20093号决定,于2019年09月1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复审商标在2015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的使用证据有效,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经质证,不能作为支持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使用的有效证据。因此,申请人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为被申请人委托中国公司生产搅拌机等商品,可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在指定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有效的使用。复审商标指定使用的锤商品应属于0723类似群,将其划入0735类似群是商标局的翻译失误。因此,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光盘证据):1、形式发票、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提货单;2、产品图片;3、产品宣传手册;4、柯林斯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当代高级英语辞典、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关于“beat-er”的释义截图。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我局调取了被申请人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程序中提交的证据材料。被申请人在撤三阶段除额外提交了产品宣传手册实物证据外,其余证据已基本包含于复审阶段证据中。
      2019年11月28日,我局通过《商标评审案件证据交换通知书》将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及撤三阶段证据一并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质证称被申请人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复审商标在“带式输送机;气体传送装置;焊接机;锤”商品上的使用,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能形成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因此,申请人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2年4月7日提起中国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于2012年10月18日获得中国领土延伸保护,核定使用在第7类“碾磨机/轧碎机;锤;食品加工机;水果和蔬菜干燥机;洗衣机;洗碗机;真空吸尘器;带式输送机;气体传送装置;焊接机;清扫机器和清洁器具;电动厨房机械(研磨机);混合机”商品上。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本案中,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的形式发票、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提货单等证据的销售时间、产品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一致,能够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将复审商标使用在“柑橘榨汁机;动力搅拌机;咖啡研磨机;食品脱水机;吸尘器;窗户清洁器”商品上。综合考虑“柑橘榨汁机;动力搅拌机;咖啡研磨机;食品脱水机;吸尘器;窗户清洁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对象和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碾磨机/轧碎机;食品加工机;水果和蔬菜干燥机;真空吸尘器;清扫机器和清洁器具;电动厨房机械(研磨机)”商品的关联程度,复审商标在上述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均应予维持。鉴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锤;洗衣机;洗碗机;带式输送机;气体传送装置;焊接机;混合机”商品与“柑橘榨汁机;动力搅拌机;咖啡研磨机;食品脱水机;吸尘器;窗户清洁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因此,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上述商品上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锤;洗衣机;洗碗机;带式输送机;气体传送装置;焊接机;混合机”复审商品上予以撤销,在“碾磨机/轧碎机;食品加工机;水果和蔬菜干燥机;真空吸尘器;清扫机器和清洁器具;电动厨房机械(研磨机)”复审商品上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庞婷
    覃莎莎
    侯文健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