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6799597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7868号
申请人:云南远尚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立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79959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4947134号“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5月13日,因期满未续展已过一年,现已失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失效,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濛萌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