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PER IMAG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5

     

    关于国际注册第1443536号“SHARPER IMAG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9032号

       

      申请人:三六零品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百瑞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3536号“SHARPER IMAG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38120号商标、国际注册第1422855号商标与申请商标为同一主体,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王若凡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