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绮盛丝织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6647332号“绮盛丝织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2482号

       

      申请人:淄博凯利丝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647332号“绮盛丝织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985289号“胜强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现处于宽展期内。申请商标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42451号“思琴 SQ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期满未续展,现已失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二已失效,故其不再构成对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整体尚可区分,上述商标并存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泽平
    王训陶
    石甜甜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