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HELP • HOP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8511706号“HELP • HOP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8168号

       

      申请人:俄勒冈生殖医学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511706号“HELP • HOP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9000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构成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所有人处于完全不同的业务领域。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存在可辨区别。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元素组成、呼叫等方面不同,上述商标即使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通常也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苑雪梅
    洪强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