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40297556 - 商评字[2020]第0000117546号 - 申请人:深圳市奇泉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40297556号“购沽”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7546号

       

      申请人:深圳市奇泉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宏鼎鑫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0297556号“购沽”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期权股票的一种状态,但申请商标只在股票经纪中具有特定含义,在其余领域具备其显著性。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大量宣传使用,与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纯文字“购沽”,指定使用在商业培训等服务上,仅直接表示了指定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识别,缺乏显著性,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姚继莲
    龚丽娟
    马静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