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5666355 - 商评字[2020]第0000115697号 - 申请人:襄阳七彩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5666355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5697号

       

      申请人:襄阳七彩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快车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6635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443886号商标、第6443887号商标整体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志焕
    牛敏
    张 静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