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8517095 - 商评字[2020]第0000123807号 - 申请人:武汉洛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8517095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3807号

       

      申请人:武汉洛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才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51709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826790号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847260号商标、第11754714号商标在构图要素、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宋岳茹
    张玉广
    赵晶晶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