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764092号“永叶YONGY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8629号
申请人:叶瑾
委托代理人:宁波圣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764092号“永叶YONGY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组合“永叶”、字母组合“YONGYE”及图形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422073号“车比伦及图”商标、第19811714号“蓝领之家及图”商标、第16291344号图形商标、第29301259号“净小弟JINGXIAODI及图”商标、第18728194号“泥瓦乐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高尚
张爽
王燕
2020年05月13日